规章制度

时间:2024-04-07

广西外国语学院图书馆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图书馆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并对师生、员工到馆自习及借阅行为实行科学的、合理的管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规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拟定本馆规章制度如下:

一、 读者“电子借阅证”管理制度

二、外借图书管理制度

三、图书馆馆藏书刊逾期处理办法

四、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五、书刊捐赠管理制度

六、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七、自习室诚信制度

八、数字共享空间管理办法

九、阅览室管理制度

十、读书沙龙厅管理制度

十一、图书馆外国影视厅管理制度

一、 读者“电子借阅证”管理制度

      为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维护读者权益,防止“电子借阅证”被滥用、冒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读者校园“电子借阅证”借阅功能的设置

1.学校学生由学校新生开学初统一办理的“电子借阅证”,图书馆负责开通图书借阅功能。

2.学校教职员工图书馆免费办理电子借阅证。

3.不同类型的读者拥有不同的借阅权限,具体规定如下:

(二)读者“电子借阅证”的使用

1.广西外国语学院“电子借阅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借阅图书、进行学习活动的主要凭证。

2.“电子借阅证”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电子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涂改,否则图书馆有权取消其借阅功能。

3.进入图书馆应主动扫码入馆。

(三)“电子借阅证”借阅功能的管理

1.图书馆设专人对读者信息数据库进行管理。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学号(即电子借阅证),在图书馆管理系统中建立读者文档记录,并进行动态管理。

2.学生离校、退学、休学时应将所借书刊归还图书馆,方可离校。

3.借用或冒用他人“电子借阅证”者,一经发现即刻停止该“电子借阅证”的借阅等服务。

二、外借图书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提供中、外文图书的外借与咨询服务。

(二)图书馆主要面向我校师生开放,读者凭本人“电子借阅证”进入书库选择自己需要的书籍。

(三)无法归架及其它下架图书,请放在书车上或交给工作人员处理,请勿随意摆放。

(四)选定图书后,请到二楼流通服务台办理借书手续,并自检图书有无缺损涂抹;如有,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五)借书处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请自觉遵守图书馆有关规定,维护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氛围。

(六)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严禁涂抹、折损、藏匿图书。

(七)请勿将书包、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室内。

(八)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老师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九)严禁在馆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三、图书馆馆藏书刊逾期处理办法

(一)读者所借书刊应按时归还,逾期未还者,暂停其外借资格直至归还并办理交纳逾期使用费手续止。借阅应还日期可在网上图书馆查到,每册图书每超期一天交纳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

(二)逾期天数的计算

1.还书日期在学期内的,一律从应还日期的第二天计算;

2.还书日期在寒暑假内的,开学两周(14天)内还清者不作逾期处 理超过14天未还者按逾期处理,罚款从应还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连续计 算;

3.书刊遗失,从应还日期第二天开始计算逾期时间;

4.凡因公出差,或因教学实习而延误还书日期者,必须事先与图书馆 取得联系,返校后持单位证明尽快到图书馆还书,可免交逾期金。留学的学生在出国之前,可持相关证明办理还书退证等手续。否则,回归国后按本馆规章制度处理。如还书期限是在读者出差或出国之前,则不按本规定办理。

四、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为了培养读者爱护图书馆文献资料的美德,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限制少数读者随意丢失或损坏书刊,特制定本规定。

(一)遗失书刊的处理办法

1.赔书

(1)中、外文图书丢失,可买同一版本或经同意后以新版图书赔偿。

(2)所赔图书不得为盗版图书,不得出版损毁、污染等状况。

2.赔款

(1)普通图书按原价2—5倍赔偿;

(2)珍贵中文图书、画册、港台书刊、境外图书按原价5—10倍赔偿。

(3)馆藏整套多卷、册图书如丢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全套书价赔偿, 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其他卷册的图书。

(4)报刊合订本以按种全年(整套)价格赔偿。

(5)丢失的书刊,如无书价,由本馆根据版本、页数等酌情赔偿。

(二)损坏书刊的处理办法

损坏书刊指在图书资料上批字、改字、圈点、划线、污渍等。

1.损坏书刊经修复可继续使用的,由损坏者负责修理费2—10元;

2.损坏书刊无法修复(含窃换内容)的,由最后一位借阅者负责,按 遗失书刊处理办法赔偿;

3.污损的书刊,不影响其流通使用者,按1元/页处罚;

4.污损的书刊,无法继续流通使用者,按遗失书刊处理;

5.丢失或损坏书刊条形码,须支付1元/条加工费;

6.本馆有权责令损坏书刊者作书面检讨,并通知其所在单位作进一 步处理。

(三)偷窃书刊的处理办法

      凡未办手续擅自拿书刊、资料离开规定的借阅室、阅览室和库室等区域,或撕剪书刊资料部分内容等,以偷窃书刊论处。偷窃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原书刊资料外,再按原价15—20倍,甚至20倍以上罚款。必要时公之于众。情节严重者还报校保卫部门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人员,以罚金的一半予以奖励,并为之保密。

五、书刊捐赠管理制度

      广西外国语学院自建馆以来,承蒙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爱,惠赠各类图书,在此,我们对这些热心的捐赠者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热情欢迎并诚恳征求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向本馆捐赠图书。为做好图书捐赠工作,现将本馆图书捐赠管理办法公布如下:

(一)收藏范围: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为正式出版物;

2.大学及以上程度;

3.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

4.品相基本完好。

(二)不予入藏的图书:

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有必要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以下图书将不予收藏:

1.非正式出版物。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3.残缺、破损的图书。

4.內容陈旧过时, 基本上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三)不入藏图书的处理办法:

1.转赠:具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有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

2.淘汰:盗版及残旧图书,直接淘汰。

(四)感谢函:

所捐赠图书一经接收,我馆将当面、电话、信件或者邮件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出具谢函或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邮寄捐赠者请留下姓名、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方便我馆寄发感谢信或捐赠证书。

(五)受赠方式:

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

1.到馆捐赠: 联系地址:广西外国语学院图书馆 联系人:潘秋红 电话:136 6967 0754

2. 邮寄捐赠:广西南宁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广西外国语学院图书馆 潘老师(收),邮政编码:530222

3.本地大批捐赠可先提供书目信息供图书馆甄选,其次由图书馆派员上门提取。

六、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图书馆是一级防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确保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防火安全相关规定,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和防范意识。

1.全馆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一能三会”: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读者疏散。

2.全馆人员要做到“五知”:知火警电话(119),知部门用电总闸,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知消防通道的位置。

(二)馆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入馆,工作人员、所有入馆借阅及办事人员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 (三)消防疏散通道必须通畅,严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四)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品。

(五)妥善保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保证完好无缺,随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消防警示标志醒目,灭火器存放位置醒目。

(六)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部门做好巡查,全馆组织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七)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如遇到火灾事故发生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立即报警,快速有序疏散读者。

七、自习室诚信制度

(一)自习室是我们学习的园地,请大家维持好里面的环境,禁止攀爬窗户、乱踢墙壁、踩踏桌椅、随地吐痰以及制造异味等;

(二)自觉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在室内进食,自习结束后,轻轻把椅子放回原位,自行清理桌面物品并将垃圾带出自习室;

(三)如遇刮风、下雨天请大家及时关上窗户,主动保护图书馆的财产;

(四)自习过程中,靠近门窗的同学请自觉调整门窗的开关状态,为维护大家的身体健康尽一份义务;

(五)注意节约用电,每天最后离开自习室的同学要自觉检查电源,关窗关灯关门,安全防火防盗;

(六)请同学们相互监督,大胆管理,发现扰乱自习室秩序,破坏公物者,拍下照片直接发送到图书馆监督科(监督科电话:18776776872 农老师),适当处理;

以上规定希望大家互相监督,自我管理,人人争做文明诚信大学生。

八、数字共享空间管理办法

      数字共享空间的全校师生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场所,是师生获取信息的重要窗口,应规范管理,特制定办法如下:

(一)数字共享空间是为师生提供知识、能力拓展的平台,入馆者理应行为举止文明得体。

(二)入馆使用者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换机。

(三)注意用电安全。不要随便触摸电源插座及其他用电危险部 位,发现机体过热或其他安全隐患,须及时报请工作人员检查处理,避 免发生触电及其他安全事故。 (四)请勿修改计算机系统配置、删改任何文件和私自安装任何软件。若有特殊情况须安装软件,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由管理人员安装。对于非法入侵服务器系统或有意修改、删除磁盘系统的用户,对启动“黑客”程序破坏系统正常运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读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律以及《广西外国语学院校园管理暂行规则》的有关条文。不得在网上浏览和下载内容不健康的文字及图片,不得发布有损国家尊严、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文字。 (六)文明上机,保持阅览室安静,请勿高声喧哗;请勿随意离开座位,影响他人上机;禁止偷盗、偷换室内的各种设施,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交保卫部门处理。 (七)讲究卫生,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其他杂物。

(八)数字共享空间将定期开展培训活动,除定期活动外,其余时 间师生如需要使用可提前与管理员进行预约。

九、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本室提供各类期刊、报纸、工具书的阅览与咨询服务。

(二)本室主要面向我校师生开放,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内。校外读者经图书馆办公室同意后,凭本人身份证入内。

(三)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请自觉遵守图书馆有关规定,维护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氛围。

(四)图书只限室内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得带出室外。如需复印,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在图书馆内复印,不得携出馆外。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严禁涂抹、折损、藏匿图书。 (六)请勿将书包、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室内。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老师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严禁在馆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十、读书沙龙厅管理制度

(一)读书沙龙厅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是教师和学生读书交流、获取知识的重要窗口,实行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二)使用读书沙龙厅需向馆长提出书面申请,明确读书沙龙主题,保证主题思想健康,积极向上;

(三)保证与会者按时参会,严格遵守读书沙龙厅规章制度,愿与会者在读书沙龙座谈会中能深入的交流和沟通,以书会友,以友辅心;

(四)为保持读书沙龙厅的环境及卫生,与会者进入读者沙龙厅,言谈举止要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五)座谈会结束,与会者离开读书沙龙厅时,将座椅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六)会后需写心得体会,图书馆会推选出优秀文章,发布于图书馆网页;

(七)使用读书沙龙厅设备的人员要爱护设备,不得自行安装和卸载计算机软件系统;

(八)其他需使用读书沙龙厅的,由需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图书馆同意方可使用。

十一、图书馆外国影视厅管理制度

(一)外国影视厅要有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措施。外国影视厅要有专人管理,影视厅须做到防雷、防火、防盗、防潮等。

(二)使用外国影视厅要提前预约好时间、内容。

(三)管理员要负责收集好重大活动预告,必须提前审视影片,以保证所播放影片内容的健康和适用性,准备好相关播放光盘。

(四)日常播放过程中,必须保障光盘播放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所需设备的检测准备工作。

(五)妥善保管好播放光盘,按照播放内容做好归档整理,做好播放记录。

(六)外国影视厅管理人员须做好观看影片的组织工作,在播放影片时,要求观众排队或按座位有秩序地进行观看,不得拥挤、吵闹、确保影视厅正常秩序。

(七)保持外国影视厅环境卫生,定时打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八)不得带进食物饮料,不得随便搬动室内物品。